发布时间:2022-11-15信息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兴市月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一般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中转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市月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一般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中转中心建设项目
地 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隆全路50号1号厂房西侧
建设单位:嘉兴市月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嘉兴市月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在嘉善县县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弃物(一般废物、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中转中心建设项目,为嘉善县域内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暂存服务。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2月12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葛兆伟
联系电话:134052259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