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16信息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姚庄镇丁栅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嘉善县丁栅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姚庄镇丁栅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嘉善县丁栅镇卫生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地 点:嘉善县丁栅镇新栅路343号
建设单位:姚庄镇丁栅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嘉善县丁栅镇卫生院)
建设内容:嘉善县丁栅镇卫生院位于丁栅镇新栅路343号,为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加快丁栅镇卫生事业发展,增创卫生强镇,丁栅镇对卫生院进行扩建,在卫生院南侧空地(原建筑社)新征土地1200m2,建造一幢综合楼,以彻底解决卫生院医疗用房紧缺问题。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可服务病人达3.65万人次。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陈亚芳
联系电话:1386736415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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