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12信息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长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吨聚四氟乙烯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长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吨聚四氟乙烯制品项目
地 点: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6号一号车间南侧
建设单位:浙江长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浙江长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0吨聚四氟乙烯制品项目选址于嘉善县惠民街道鑫达路6号一号车间南侧,租赁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业厂房2000平方米,购置高行程液压机、车模机、整平机等国产设备,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吨聚四氟乙烯制品的生产能力。
公示时间:2021年07月12日至2021年08月06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胡伽尧
联系电话:1582437661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下载:长盛新材料——验收报告 长盛新材料验收意见及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