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15信息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旭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标价条1200万米、货架配件500万个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旭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标价条1200万米、货架配件500万个项目
地 点:嘉善县西塘镇铧淳路28号-6
建设单位:浙江旭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浙江旭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浙江旭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8日,租赁位于嘉善县西塘镇铧淳路28号嘉善金鼎工贸有限公司现有闲置6号厂房,租赁面积25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挤出机等设备,项目实施后具备年产标价条1200万米、货架配件500万个的生产能力。由于本项目部分主要生产设备尚未上全,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产能为年产标价条600万米、货架配件250万个。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0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春
联系电话:180586051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